外商來台指南
僑外資公司設立說明
外商/僑外資來台設立公司,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。以下整理每個階段要確認的事項與需準備的文件,實際流程仍應依個案狀況與最新法規為準。
1
公司名稱及營業項目預查
約 1-3 個工作天公司設立之前,要先確定名稱是否有與他人重複及營業項目是否可以營業,若經審查核准通過,將會取得「公司名稱及營業項目預查核准函」。
公司須先確定以下事項
- 01公司組織型態(股份有限公司、有限公司或分公司)
- 02預計負責人
另外,因經濟部有禁止及限制部分營業項目供僑外資經營,故僑外資來台投資之前請務必確認。
查詢禁止及限制僑外資投資業別項目 →2
投資許可、開立銀行籌備戶及資金審定
約 6-8 週依照「外國人投資條例」,外國投資人於投資之前須先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司核准其投資事業。
公司需準備
- 01投資申請書
- 02公司資料及投資計畫內容
- 03外國投資人身分證明文件
- 04代理人授權書(如委託代理人辦理時)
經投資審議司審查通過後,公司將取得「投資許可函」,其後負責人才可依據投資許可函文、公司名稱及營業項目預查核准函及其他銀行開辦所需文件(各銀行所需應備文件不盡相同,建議可以事前與各銀行聯繫確認)辦理公司銀行籌備戶的開設。
有一點要注意的是,現在為因應洗錢防制法規定,銀行在審查公司戶的條件也越趨嚴格,部分銀行可能會要求需有公司登記租約,故可能在投資許可送審階段就必須先承租辦公室或是登記地址。
另外,若公司預計登記在台北,也必須先行「營業場所預先審查」確認營業項目是否符合台北市都市計畫法及土地使用分區規定。
公司完成銀行籌備戶開設後,始可依照原投資許可函核准投資金額將資金匯入,匯入時須註明匯款性質「310僑外股本投資」。
匯入完成後,需再次申請資金審定,審查完成後將會取得「資金審定核准函」。
公司需準備
- 01審定投資額申請書
- 02匯入匯款通知書
- 03買匯水單
- 04公司籌備戶存摺
3
公司設立登記、稅籍登記及銀行轉成正式戶
取得統一編號後辦理外國投資人取得投資審議司的兩份核准函後,才可以正式進行公司登記及稅籍登記作業。
公司需準備
- 01設立申請書
- 02發起人會議事錄
- 03發起人身分證明文件
- 04公司章程
- 05董事會議事錄
- 06登記地址租約、房屋稅稅單
- 07董監事身分證明文件
- 08董監事願任同意書
- 09會計師資本額查核報告書
- 10設立登記表
- 11其他依法應先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核准函(如名稱預查核准函、投資許可函及資金審定許可函等,如營業項目包含特許行業,則亦應另行向主管申請核准)
欲查詢哪些營業項目是否為特許行業,可至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確認。
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 →待公司登記及國稅局稅籍登記完成後,負責人親自前往國稅局簽名並領取購票證。
國稅局作業完成後,將可攜帶相關文件到銀行辦理將籌備戶轉成正式戶。
